天长🛷♙🈷日久,拜金女不是真的喜欢崇拜金钱,🛊而是生命里所有的价值观都被金钱取代,她就像一个独眼的瞎子,只看到能发光的东西了。

    莫小戚原本认为她的生命里只可能出现两种人,一种是像陈余生那样的潜力男,还有一种就是自己的同类——出生贫寒,却又不甘心屈服命运,凭借自己的努力往上爬的人。她的生命里只有屈服,要么屈服别人,要么别人屈服她。屈服于前一🎯🔦🂸种人,她觉得无可厚非,他们出身高贵,但是依然凭借自己的才智获取地位。但是眼前的富家女——曾子暮,就不同了,她想要获得别人的尊敬,靠的是自己的家世并非自己的努力。

    在穆小戚面前,她就是一只纸♥🊟👦老虎,踢踢腿就能解决问题。

    “你管我!“

    “莫小戚,你也太目中无人了吧!别忘了,我们是同一战线的人,你的痛就是我的痛,别在那🋦里😱🅇装高尚,你的心思我都理解。”

    莫小戚最讨厌也最害怕别人猜她的心思,何况是一块腐朽而油腻的抹布,好像在擦着她的心脏,她一想到上次在图书馆👦🋄🖯竟然与曾子暮同流合污,就感到恶心。

    而在拜金女眼里📡🜝🃇,🐸除了人和金子不同外,天下的人🎷🕫几乎没有什么区别。

    “你要去远足,带上他嘛!某人一直在为学🛊校取🈊☐⚏消这次毕业旅行而发愁📒。”

    莫小戚转过身去,看🚡见一个剃着平头,四方大脸🈊☐⚏,背宽胸厚的男孩。🚉

    “她就是你在图书馆说的刘训!”

    她低声耳语,曾子暮则高声吟唱

    “他就是刘训了,没错,暗恋——你——好多年!🎷🕫”

    有没有搞错!

    莫🕘🉷🋺小🛷♙🈷戚🝺🐋♹再抬起头,发现那男孩正在看自己,又低下头。

    果然是暗恋自己呀!那眼神都♥🊟👦像镀了一层金🛊子🟗🝑一样泛着金光,那么迷人。

    莫小戚不喜欢他不打🚡紧,关键是他喜欢自己就🟗🝑行。

    他喜欢被人喜欢的感觉。

    可怜那刘训,耳朵塞着耳机,听着摇滚乐,🛊不远处,两个女孩的讲话他根本没听见。当莫小戚走😱🅇到他身边,朝他瞟了一👦🋄🖯眼,头也不回地说“走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