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过了一年多,女儿的小脚还没完全成型你就把她卖给了那户人家,那天得了不少钱。”

    “你洋洋得意请牌友去饭店搓了一顿,你日日在大烟馆中醉生梦死,外界权利的争霸你方唱罢我登场,一睁眼满清的皇帝下台了。”

    “新的政府要男的剪辫子,女的不准裹小脚,你一听说就握住大烟杆从榻上翻身起来。”

    “这怎么行?”

    “我还有个二女儿呢!”

    “你把辫子剪了,却和一堆人为裹小脚的事情跑去新政府闹,你读过不少书,口才了得,一通侵犯自由和权利闹得政府的人也反驳不了。”

    “而这时候你的小女儿才四岁,本来要再过一两年裹小脚的,但你怕日后有变故,回家后就把小女儿抓在怀里。”

    “小女儿还懵懂天真,难得你抱她,她怯生生地依偎在你的怀里......”

    “可突然,你抓住她的小脚把她四个小脚趾往里狠狠一掰,脚骨仿佛要被撕扯断裂,女儿哇的一声喊的地动山摇撕心裂肺,你找了块布把脚紧紧缠上。”

    疼女儿的人家听到这里就听不下去了,捂住小娃娃的耳朵不想让她听到如此残忍的话语。

    这爹真不是个好东西。

    女儿还是个四岁的孩子啊,怎么能这么残忍地反人类去裹脚?

    脚趾硬生生的掰断。

    前朝的老百姓更是不理解这种畸形病态,如此疼痛哪怕是成年男子都不能忍受吧?

    更何况那么小的娃娃。

    而万朝的妇女姑娘听得别提有多难受,没有裹脚陋习的朝代骂骂咧咧,有裹脚文化的朝代只能悲哀哭泣。

    她们的命运何尝有什么区别。

    一辈子忍受钻心的疼痛,时时刻刻在提醒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