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如丸红商社投资东方,在东方赚了100亿。

    今年打算汇兑成美刀,带回倭岛。

    然而东方没那么多外汇,或者说有,暂时拿不出来。

    怎么办?

    丸红商社找到东方最大的非银行金融机构-广信托,把这100亿交给对方,广信托再把海外没有汇入国内的10亿美刀,转给丸红。

    这么做肯定不合法,于是广信托找到了空部大院的某些子弟,走动走动。

    某些子弟感觉这么做,过于明显,于是看中了风生水起的亚细亚,然后入股亚细亚,并借用采购的名义,委托广信托,从倭岛订购一大批电子设备。

    如此。

    广信托给丸红下订单,支付10亿美刀,后者提供一批‘虚无的电子设备’,完成此轮交易。

    接着丸红再以投资亚细亚的名义,转移给广信托100亿蓝色伟人钞。

    同时,广信托给与某些子弟一笔好处费。

    最终,三方目的达成。

    在这个过程中,亚细亚只是一个平台,跟这件事没任何关系。

    三个股东搞定之后,自然会撤资。

    万万没想到,范家老大发现‘虚无的电子产品’,或者说,发现采购了电子产品,亚细亚却没收到电子产品,竟然亲自暗中调查。

    然后以强硬手段,从财务截留了100亿中的46亿。

    并且直到现在,这笔钱依旧没找回来。

    所以,范家老二、老三,死的太爽快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