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际上于彦昭非常清楚,这三十六名新学子,有十九人是太子朱高煦特意从云南、四川等偏远土司辖区内选拔出来的土官子侄,属于少民。

    另外七人之中,有两人来自南洋旧港,属于海外华民,另外五人来自努尔干,是女真族人。

    这些地区的人对于大明近几年的变化并不完全了解,有人享受到了新政的好处,还有人甚至连科举革新都没听过,个别被选来进学的学子,也只是服从其父辈安排。

    朱高煦从这些地方选人来入书院进学,用意十分明显,于彦昭并非愚笨之人,当然明白他应该做什么,说什么。

    “诸位且静一静,若有疑惑不解之处,皆可发问,我必会有所回答。”

    于彦昭善解人意的朗声说道。

    “请问师兄,何为‘一条鞭法’?”

    众学子之中,有人高声发问道。

    明初的赋役制度是赋和役分别征收,赋以土地为征收对象,役以人头为征收对象,在征收内容上有实物和劳役两种。

    于彦召解释道:“一条鞭法是把田赋、徭役、杂税等合并为一条进行征收,把过去按户、丁征收的役银,平均摊收,无论田赋或力役一律折成银钱缴纳。”

    他接着补充道:“若百姓无银钱,可拿耕种收货的粮食按照市价出售给大明户部银行,再拿钱缴纳赋税。亦或者直接把粮食当成赋税,上缴给大明户部银行。”

    “何为户部银行?”

    又有学子发问道。

    “户部银行与皇家银行类似,但多了一个收税与给地方官员发放俸禄的职能。”

    “请问师兄,一条鞭法与宋代王安石变法,相比如何?”有学子问道。

    “两者并非一回事,故而无法比较。一条鞭法是利国利民的税制改革,且让我为诸位细细道来。”

    于彦昭眉飞色舞的说道:“一条鞭法使赋与役合二为一,将赋役征收之手续加以简化,从此之后,赋役征收之种类由繁杂向单一转变。”

    “如此一来,何人负责收税呢?”有学子问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