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现实根本就不会按照余令想的这么走,跟着余家的这批佃户,他们今年种土豆只会种半亩地。

    哪怕种子有多的,他们也不会多种。

    余令开始以为大家害怕种的多了存不住浪费了。

    可问了一大圈之后余令发现,哪怕没有种土豆的也知道土豆易于储存还能当粮食吃。

    但,他们就是不愿意多种。

    跑了几趟衙门,问了沈毅,问了各村的里长,余令终于明白了缘由。

    不是土豆不好,也不是大家不愿意将自己的土地都种满产量高的土豆。

    而是不敢。

    根源是在朝廷的收税制度上。

    大明的税收制度和其他王朝其实并无多大区别,税收也分为两大类别,分别是本色和折色。

    本色是米、麦、黍、粟、豆等粮食产物。

    折色是可衡量等同米、麦、黍、粟、豆等粮食产物的物品。

    如丝、绢、布、银、钞等。

    “一条鞭法”之后折色可以继续用丝、绢、布代替,但也可以用银子。

    在折色和本色里没有土豆。

    因为没有这些,百姓就不敢大面积种植。

    先不管能不能卖出去再说,把自己的地里都种上土豆缴税怎么办?

    在朝廷没有明确的章文颁布下来,靠天吃饭的老百姓怎么敢冒这么大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