橡树湾的花园里,一个穿着白色小西装的小男孩正坐在长椅上画画。

    他一手拿着速写本,一手拿一支绿色的彩色铅笔,正在为一颗草上色。

    是的,他画的是一丛草。

    花园里的花很多,这个时节菊花尤其开的茂盛,他前面的花坛里就种满了各色各样的菊花。

    但他画的是一丛草。

    细碎的发帘下面,那双漆黑的眼睛特别认真地盯着手中的速写本。

    薄薄的嘴唇抿得紧紧的,小脸绷着,就像在跟谁较劲似的。

    他画的很认真,并且已经到了最后关头,有些地方的颜色太浅,他正在加深。

    男孩身后,一个高大的男子背手而立。

    他戴着墨镜,一身黑色西装特别挺拔,他就是黑哥。

    没错,这个画画的小男孩就是秦墨池和向晚歌的儿子,秦修。

    当年的秦修小BB已经长大了,再过几个月他就六岁了,目前已经上小学校啦。

    草画好了,秦修举在眼前看了看,然后又转头看了一眼黑哥。

    黑哥立刻领悟了小少爷的中心思想,赶紧道:“少爷画的不错,今天的草比昨天画得更好看。”

    秦修粉嫩的薄唇一凛,“好看在哪里?”

    黑哥:“……”

    秦修画得确实好,至少特别还原事物本身。

    只见速写本中,首先入目的是一堵用原石垒起来的花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