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开始,他俩确实有点瞧不上陆宋,毕竟会拍马屁也算不得什么优秀的品质。

    但随着交流的深入,他们也迅速看出了端倪。

    陆宋多半是来当演员的。

    凝菲应该是给了陆宋钱,让他假装男友。

    基于这个条件,他们对陆宋的印象也立即发生了转变。

    做事有章有法,脑子又快又坏。

    关键是,两百万说掏出来就掏出来,一点不带拖泥带水。

    爱钱,却守得住底线,这点尤为难得。

    “就怕只是合约,就怕发展不起来。”宋辉叹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凝菲已经29岁了。

    今年过年都三十了。

    她甚至连恋爱都没有谈过。

    做父母的,能不着急么。

    “至少,凝菲应该对陆宋是有好感的。”闻人玉脸上扬起笑容。

    自家女儿她清楚的很。

    性格看似柔和,但对不喜欢的人或事,从来都是敬而远之。

    既然她选择陆宋来当这个“假男友”,那至少说明她不讨厌陆宋。

    不讨厌,就有可能。